索引号: | 6542240010/20210406-0000008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托里县财政局社保股公开公示 托财社【2021】41号 《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托里县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塔地财社【2021】33号文件通知,新财社(2021)41号文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10号)精神,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现拨付你单位2021年自治区财政第二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22万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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