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行政大楼的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条例、规章制度,拟订托里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托里县办公用房和干部周转房、援疆干部房的建设、监督管理;负责援疆干部住房的统一管理。
(三)拟订行政大楼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四)负责行政大楼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机关单位、部门、办公室、群众团体、乡镇、街道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负责行政大楼的安全保卫及大楼的维护和管理等共作。
(六)负责拟订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接待服务标准;承办来我县地区级以上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生活服务标准;负责对迎宾馆、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承办四套班子召开的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和维护。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十)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
单位地址:托里县喀普其克北路县委县政府行政综合大楼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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