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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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1、托里县城镇派出所民警张明卫执法包庇2、托里县人民法院蒋益连判决不严谨,没有依据 | ||
来信人 | 赵** | 来信日期 | 2023-09-19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您好,领导。我雇佣王志忠从事盖房劳务,由王志忠找的挖掘机,我要求王志忠看着挖掘机挖30公分,结果挖了80-90公分,给我造成了损失。王志忠向托里县城镇派出所报案索要工钱,由张明卫办理,但办案不清、处理纠纷偏袒,只听被告王志忠一面之词,索要盖房1600元工钱,不询问为什么不给工钱原因,并且我有录音证明张明卫表示吃亏是福,并且要求支付工钱。托里县人民法院蒋益连对原告王志忠,被告赵建昌民事判决书判决不严。王志忠在开庭中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导致原定30公分,挖了80-90公分,同时曾表示是主家要求挖这么深,但主家没有让王志忠挖这么深,并不认可他的劳动。劳务派遣工(盖房大工均一天350元),但判决一天400元,没有事实依据,只听原告要求400元。蒋益连表示可以起诉王志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和破坏施工(城镇派出所已调查取证),但取证只有2张照片,证据可能不足。并且态度极差,不耐烦。王志忠在以上环节存在拉关系,城镇派出所出示证据存在造假(工钱不调查清楚,私自决定一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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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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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回复日期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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