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40010/20211101-000005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直达资金公开 |
托财综〔2021〕14号 关于转发《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塔地财综[2021]20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棚户区改造资金27.4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详见附件:
托里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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